舊房加固改造有哪些注意事項?
舊房加固改造有哪些注意事項?
危房加固是一項綜合性的經濟、技術措施,其涉及面比新建住房要大,技術要求更為復雜。一般而論,危房總是可以修復的,但要看是否有修繕價值。
我們所討論的危房,都是有修繕價值的,并具有針對性。如一根柱的危險,會引起整幢或部分房屋危險,在修繕時,應就一根柱的修緒而采取措施,若一植房屋的梁、柱、墻體以及基礎,均出現危險,那就應該對此房進行全面修繕,達到加固整幢房屋的目的。危險構件的加固前面已分別提到,這里著重就全危房修繕的加固施工技術進行介紹。
提高房屋構件的強度。房屋的危險是由于部分構件的強度降低所致,其側重點應放在構件的加固補強上。如增大構件截面,撤換部分構件,改善使用性質(指有利于房屋降低荷載),也可采用調整房屋荷載分布以及提高構件的承載能力等方法達到加固目的。
提高房屋構件的剛度和穩定性,增加房屋整體剛度及穩定性。房屋的某些構件,其穩定性或剛度不足,使得房屋產生危險。
如柱的長細比過大,梁的撓曲過于嚴重,大偏心受壓構件有過大的彎曲變形,木屋架之間榫卯結合不牢,使得房屋傾斜等應采取加大構件截面,增加中間支點,減小計算長度。減小構件偏心距等方法,加強構件剛度和穩定性。若房屋的危險是由空間支撐不當,或支撐聯系失效所致,應拆換、調整支撐系統,增強聯接的可靠性。
對房屋是由構件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不足等多方面原因引起的危險,應采取整體加固的綜合措施來解決。
抗震加固——抗震鑒定——抗震加固設計
學??拐鹪O防標準有什么要求?
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明確規定,對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應當按照高于當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設計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強抗震設防能力;已經建成的學校建設工程,未采取抗震設防措施或者抗震設防措施未達到抗震設防要求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抗震性能鑒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2008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修訂的《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50223—2008)規定,教育建筑中,幼兒園、小學、中學的教學用房以及學生宿舍和食堂,抗震設防類別應不低于重點設防類。
重點設防類建筑抗震設防標準要求:應按高于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強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設防烈度為9度時應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礎的抗震措施,應符合有關規定。同時,應按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確定其地震作用。深圳目前尚未制訂獨立的抗震設防規范,而是沿用國家的建筑抗震設防規范,抗震設防烈度為7度。